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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行台州市2008年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比的通知
时间:08年03月12日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作者:教科室
 

各县(市、区)教科所(室)、直属学校:

为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,繁荣我市教育科学研究事业,为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提供研讨平台,台州市教科所经研究决定继续举行台州市2008年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比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本次论文评比主要面向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已经完成和正在研究的2007年到2008年间省市教科规划立项课题,论文要求是未公开发表且有一定质量的研究心得或成果主要内容。县市级立项课题的优秀论文或研究报告,经县(市、区)教科所(室)特别推荐亦可参评。已在市级以上(含市级)教育行政、教科研、教研等部门主办的评审中获奖的不再参加本次评比。

二、申报办法

论文一式3份,经本单位审核属实,于420日前交县(市、区)教科所(室),经县(市、区)初审后在425日前交台州市教科所。具体参评名额为:温岭、临海各100篇,其他县区各60篇,直属学校按课题数限定。

三、论文要求

每课题一般只报一篇文章,可以是课题的主研究报告,也可以是课题中的一篇论文,或是其中的个案研究报告。在课题成果十分丰富等特殊情况下,允许报两篇文章,且一人限报一篇。

论文应主题突出,文笔精炼,不要夹带附件。文章字数一般应该在30008000字之间。文本一律用word打印,正文5号字,题目3号字,A4纸。请在文章标题下具名单位,作者,在文末具名联系电话,总字数,课题级别、名称与立项时间。

凡发现有抄袭者一经查实即告知有关部门和单位,同时取消其所获荣誉,并且三年内取消其市教科所组织的任何评比活动资格。

四、评比办法

1、诚信承诺。参加本次论文评比,必须填写《台州市教科系统论文评比承诺书》,承诺其论文的原创性、真实性,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,加盖公章。

2、组织推荐。除市直单位和学校外,所有参评论文必须逐级上报,未经县(市、区)推荐的材料,不能直接参加市评比。

3、资格审查。对推荐上送的论文,市教科所将进行认真的审查,发现有诚信问题或在上级、同级评比中已经获奖等不符合参评要求的论文,一律不予参评。

4、聘请评委。本次论文评比由市教科所组织专家评委会,评委会成员一般由台州市教育科学学术专家库中抽取产生,经批准可邀请其他专家参加。

5、进行评比。采用会议评比的办法,评比时根据评比标准,产生一、二、三等奖,获奖比例分别控制在10%25%40%左右。

6、结果公布。评比结果在台州教科网上公示10,公示结束后正式发文。

请各县(市、区)教科所(室)与有关学校认真组织好本次评比。

 

附:《台州市教科系统论文评比承诺书》

 

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

 

主题词教育科研  论文  评奖  通知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2008年3月10印发

请教师在4月8日前将教育科研论文上交罗邦平处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台州市教科系统论文评比承诺书

论文题目

 

作者单位

 

作者姓名

 

性别

 

出生年月

 

职称

 

联系电话

 

邮编

 

Email

 

个人诚信承诺:

1、我郑重承诺(在括号内打"√")

所写教科论文为本人原创,没有抄袭他人 (   )

所写教科论文未在台州市级及以上参评获奖 (   )

所写教科论文没有其他不符合本次论文评比的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(   )

2、主办单位若将我的作品公示,上网,结集,出版,我表示(在括号内打"√")

同意(   )    不同意(   )

 

承诺人签字: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   

单位意见:

 

 

 

单位负责人签字:(盖公章)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 

县(市、区)教科所(室)意见:

 

 

 

县(市、区)教科所(室)领导签字: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 

注:请各县(市、区)将本表随附在参评目录表之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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